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1月25日发布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常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第二批)的通知》,要求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2019报批稿)的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待方案通过评审会议后,企业按照该方案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及文本报送至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备案。
根据通知要求,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属于本次重点监管企业,应按照“指南”的技术要求,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为此受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重点设施进行排查,划分重点区域,加强和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特此公示。